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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乾原醫師與「玫瑰鹽燈」的小兒子張家睿,在陳醫師三峽的家中所拍攝.

今日大學放榜,張家睿如願考上台北大學,而陳乾原醫師就在台北大學附近開業「如原診所」



陳乾原醫師家的佛堂,有對莊嚴光明的蓮花鹽燈,看著家睿把乾原舅舅摟著,淑芬媽媽在按下快門的那一刻, 真是感動.  心想:世間怎有如此巧合的機緣?陳乾原醫師和淑芬過世20多年的大弟同名同姓、同年同月生!



日前,陳淑芬<中>在部落格上發表一篇懷念逝世二十年的大弟陳乾原文章,沒想到因此引起同名同姓的陳乾原醫師<左>注意.陳醫師於2009年5月26日下午蒞臨象山第一站,並與陳淑芬結下姐弟之緣!

陳乾原醫師和陳淑芬的大弟陳乾原不但同名同姓,兩人還同年同月生<屬龍>,實在太有緣了!


畢業於台北醫學院的陳乾原醫師,目前在北醫念博士班,巧合的是陳淑芬的家就在北醫後面,而張家睿要念的台北大學就在陳乾原醫師家前面.



以下文章是促成陳乾原醫師與陳淑芬結姐弟緣的部落格文章
紀念大弟陳乾原

 
1990 年5月8日(農曆4月14日),我的大弟陳乾原,在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,被一部違規的連結大卡車撞擊,當場車禍身亡。由於肇事司機剛假釋,出獄不到一個月又犯案,對方甚至用台語嗆聲說:「人肉鹹鹹,我人都在殺了,又不是故意撞死他!」讓人心寒至極。諷刺的是,肇事司機所屬的貨運公司,領到四十萬元外險費,居然據為己有,那個司機被迫跑路遭通緝,而原弟的賠償金也因而不了了之。那時候,傷心的我走在路上,感覺到處是幸福的人兒,也為自家的不幸感到悽楚憂鬱!

 

原弟過世時才二十七歲,未婚的他,正值青春年華。傷心的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,情何以堪!記得那時候,藝人好友白冰冰告訴我說,她最小的十弟出生十天就兩千塊賣人,二十六年來生死兩茫茫。聽到這個消息,我義無反顧寫了兩篇文章幫她尋弟,沒想到真的幫冰冰姐找到么弟了。當年冰冰姐在凱悅飯店開記者會謝謝我,還曾上過當天晚間電視頭條新聞。

在那時候,我遇到一位同病相憐的人,她就是「柯媽媽」。

1989 年 6 月 28 日 , 一場 車 禍 奪 走 了 正 在 唸 研 究 所 、 柯 媽 媽 長 子 柯 重 宇 的 性 命 , 面 對 肇 事者 惡 言 凌 辱 , 柯 媽 媽 深 刻體 驗 到 車 禍 受 難 者 家 屬 求 償 時 所 遭 受到 的 不 公 平 待 遇 。 原 本有 著 與 肇 事 者 「 玉 石 俱 焚 」 的 復 仇打 算 , 卻 因 睡 夢 中 受 到 長 子 的 啟 示 , 柯 媽 媽 決 定化 小 愛 為 大 愛 , 向 社 會 不 合 理 的 制 度 挑 戰 。

 

儘 管 柯 媽 媽 僅 有 小 學 學 歷 , 但 她 卻能 邀 集 全 省 五 百 位 受 難 者 家 屬 , 於 1990 年 組 成 「 車 禍 受 難 者 救 援 協 會 」, 她 走 遍 全 省 與 離 島 各 地 , 親 自 慰 訪 受 難 者 家 屬 ,協 助 處 理 求 償 事 宜 , 有 時 得 自 掏 腰 包 救 濟因 車 禍 意 外 陷 入 苦 境 的 家 庭。那時候,在美華報導雜誌社擔任副總編輯的我 ,有感於 柯 媽 媽 推 動 「 強 制 汽 車 責 任 保 險 法」 立 法 的 決 心,除了全力配合報導,並主動召集新聞同業正視這個議題,以多元角度「置入式行銷」柯媽媽的理念和推動立法決心。

 

最令人感動的是,柯 媽 媽 自 行 研 究 汽 車 保 險法 問 題 與 相 關 細 節 , 並 時 常 南 北 奔 波 , 周 旋 於 行 政院 、 立 法 院 、 交 通 部 、 財 政 部 等 機 關 , 她更 連 續 以 三 十 周 的 時 間 , 每 周 三 天 分 別 在中 國 國 民 黨 及 立 法 院 , 以 超 渡 車 禍 亡 魂 法 會 的 方 式進 行 請 願 , 經 過 八 年 努 力 , 終 於感 動 了 李 總 統 登 輝 先 生 , 也 由 於 李 總 統 的 關 切 , 「 強 制 汽 車責 任 保 險 法 」 在 1996年12月27日立 法 院 三 讀 通 過 。

由於舊的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採過失責任制,承保範圍較小,保險金額較低,理賠時常引發爭議,在柯媽媽等人歷經多年奔走後,立法通過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,所有汽機車都在納保之範圍內。

強制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之肇事賠償,採無過失責任基礎;受害人的範圍,指肇事汽車以外之第三人及肇事汽車車上乘客;給付範圍與金額每人體傷最高二十萬元,每人殘廢最高一百二十萬元,每人死亡定額給付一百二十萬元,每人體傷及死亡最高給付一百四十萬元。

新制與舊制其中一項不同處,在於舊制僅將受害人限定於肇事車輛以外之第三人,新制則增加了肇事汽機車車上的乘客;非駕駛者所乘坐之車輛肇事,也可獲得理賠。

「 強 制 汽 車 保 險 法 」 立 法 完 成 , 象 徵 了 生命 尊 嚴 的 抬 頭 , 生 命 更 有 保 障 。 由 於 是 採 無 過 失主 義 , 因 此 因 車 禍 死 亡 者 , 受 難 者家 屬 立 即 可 獲 得 一 百 二 十 萬 元 的 保 障 理 賠 , 達 到 救 急 的 效果 , 使 受 難 者 家 屬 脫 離 困境 。

一粒 砂 可 見 一 世 界 ; 即 使 只 是 個 人遭 受 苦 難 , 亦 能 與 千 萬 人 感 同 身 受 。 柯 媽 媽 就 是 這樣 的 人 , 她 能 從 自 己 的 傷 痛 中 , 看 到 整 個社 會 相 似 遭 遇 者 的 傷 痛 , 在 奮 力 止 息 自 己所 受 不 公 不 義 的 同 時 , 也 止 息 了 這 個 社 會 車 禍 受 難者 所 受 到 的 不 公 不 義,更難能可貴的是,她也撫慰了我們這些車禍受難者家屬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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